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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律师帮助讨回47.8万工程款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06点击量: 分享到:
——经历一审、二审终获全胜
 
     【关键词】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二审均胜诉

     【办案机关】山东X市X区人民法院、山东X市人民法院

     【承办律师】 王思涵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案情介绍】

       本案当事人系一名包工头,2021年经熟人介绍,组织工人前往山东某项目工地进场进行外围施工,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被告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劳务款,之后以未到质保期为由拖延了近两年时间迟迟不予支付,当事人走投无路之下,不惜通过投诉、上访等方式维权,但效果不佳。后经他人介绍,结识了王思涵律师,经过充分沟通后,当事人确定委托王思涵律师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

     【案件办理过程及结果

       接案时已临近春节,被告公司极有可能存在工程款回款的情形,王思涵律师当机立断,前往山东某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同时递交书面保全必要性说明向法官释明本次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确保能在关键的时间节点顺利保全到涉案财产,最终在腊月二十三(小年)成功冻结被告公司账户。

       一审法院在听取王思涵律师的意见后完全采纳了律师意见,一并支持了本案的欠款本金、逾期利息、保全费及诉讼费等。一审后,被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王思涵律师在收到上诉状后高度重视,就上诉状中提及的部分涉案款项系其他班组劳务费、支付条件未成就、原告当事人曾向上诉人提供过一份承诺书等事项与当事人进行再次确认沟通。

       二审法院最终仍然采纳了王思涵律师的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寄语】

       在整个诉讼期间,王思涵律师与原告保持密切沟通,同时与被告公司律师进行了多轮协商,使得被告公司在收到二审判决后立即主动履行了判决书全部内容,为我方委托人节省了需要进入执行程序的精力与时间,委托人对王思涵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表示高度认可。


撰文| 王思涵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江海俊

       附:部分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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