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
王婉君,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业务中心成员,刑法学硕士
沈兴,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业务中心成员,法律硕士
案情简介:
林某A与林某B父子二人主营互联网电商,2022年底至2023年8月期间,在其网店平台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品牌耳机,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达七十余万元。并于2023年10月27日被C市公安局D分局刑事拘留。
律师工作:
林某A与林某B的亲属得知二人被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驱车从深圳奔赴合肥,委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王婉君律师和沈兴律师分别担任林某A与林某B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认真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当事人陈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详细告知其享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会见结束王婉君、沈兴律师又赶赴公安机关,联系承办警官,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等书面材料。
后公安机关将案件报捕至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期间,两位律师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流,递交了不批捕意见等法律文书。
办理结果:
人民检察院审查了相关事实和证据,采纳了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王婉君律师和沈兴律师的法律意见,决定不予批准逮捕。2023年12月2日,C市公安局D分局对嫌疑人林某A和林某B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两位当事人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现已与家人团聚。
撰稿| 崔莹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黄新伟、陶鸿
附取保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