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公安监管场所羁押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
二、办理事项:生产经营所需的委托律师、银行续贷借贷、工程款结算、工资发放、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办理委托等事项签字手续
三、办理流程:
首先,由被羁押涉企人员、企业或者委托律师向看守所提出申请(申请表附后)及详细书面说明材料,由看守所转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审核。
其次,侦查阶段,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由公安机关协调检察院或法院审核。
再次,审核不同意的,审核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由看守所向申请人反馈。审核同意的,办案部门与看守所对接办理时间,办案部门人员凭身份证件、《提讯证》、《申请表》、签字材料等在提讯室办理。需要其他人员在场的,办案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最后,事项办结后,看守所将相关档案、音频归档备查。
据媒体报道,安徽警方围绕规范公安涉企执法、织密企业防范网络等方面,出台了36项务实举措,积极参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此背景下,建议辩护人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将涉案影响降至最低。
撰文| 曹富乐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高正纲
附:涉企人员办理民商事项申请表模板
服务热线
0551-65600055 Email:18919693210@126.com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
场B座37层
告诉您的电话,我们联系您!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ICETech Co.,Ltd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 皖ICP备11021777号-6
技术支持:思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