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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首例化工企业破产重整成功!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24点击量: 分享到:

作者:杨勇,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

       2019年9月11日,安徽新中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庐江县人民法院批准,这标志着安徽省首例化工企业重整成功。2019年9月12日上午,由新中远公司联合管理人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和重整投资人安徽辉隆集团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辉隆农资连锁”)共同举办了新中远公司资产移交签字仪式。
       庐江县人民政府、庐江县人民法院、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等相关单位领导、新中远公司职工代表及部分债权人代表等参加了本次签字仪式。

        新中远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7年5月31日被庐江县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新中远公司的资产总额2.6亿元,负债总额13.4亿元,其中对外担保债务9亿多元,公司的职工人数近500人,拖欠工资2800多万元。
为了充分发挥新中远公司的资产价值,维护职工的稳定和利益,更好地保护各类债权人的利益,经过认真研究破产案件的相关实际情况,管理人提出了将案件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的新思路。
        庐江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8日裁定对新中远公司破产清算转为重整。此后,管理人通过各种途径发布了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先后有多家上市公司与管理人协商重整投资事宜。在管理人、庐江县人民政府、庐江县人民法院、主要债权人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轮协商,最终确定由安徽本土上市公司辉隆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辉隆农资连锁作为重整投资人。

         根据重整投资人接管新中远公司后的经营规划,将尽快对现有生产线恢复生产,未来准备投资17000万元规划设计建设两条复合肥生产线,其中一条为年产15万吨硫酸钾复合肥项目,另一条为年产15万吨普通转榖造粒项目。如果按照上述规划执行完成后,新中远公司将破茧重生,增加更多就业岗位,预计年经营利润超过3000万元。
         新中远公司的成功重整,充分体现了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府院联动机制的优越性。在此过程中,庐江县人民政府、庐江县人民法院、管理人始终把企业职工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把盘活资产、增加效益作为重整工作主线,为了新中远公司的重整成功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新中远公司成功重整后,将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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