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您信赖的法律专家,受理各种案件。 咨询热线:0551-65600055

有累犯前科,涉嫌开设赌场,成功办理不予批准逮捕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02点击量: 分享到:
      【关键词】累犯、前科、开设赌场、不予批准逮捕

      【侦查机关】Z县公安局

      【公诉机关】Z县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化名)

      【辩护律师】

       冯生兵,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会副主席、法学硕士、管理学(会计)学士

      【涉案事实】

       李某某曾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服刑出狱后5年内又因涉嫌开设赌场被Z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之后,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可能会涉嫌多起开设赌场行为且数额巨大,同时因本案同案犯众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可能会涉嫌串供、骚扰、打击报复证人等,故决定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继续深挖侦查。

      【辩护经过】

       1.本案案发后,李某某被Z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鉴于李某某系出狱后5年内再犯刑案的累犯,且本案存在未归案人员、同案犯之间均有可能存在串供行为、可能会涉嫌多起开设赌场行为且数额巨大等因素,侦查机关向辩护人坚定表态:本案不予办理取保候审,坚持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辩护人虽当面、电话沟通了意见,并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材料和说明理由,但依据被拒绝。

       2.37天黄金期。辩护人接受本案委托之后,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并了解整个案件来龙去脉。同时,辩护人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并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未果。后案件正常报捕至检察院,辩护人随即在确定分配的检察官之后,第一时间与检察官见面沟通,并提交书面材料《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同时提交不予批准逮捕后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材料。在7天审查逮捕期间内,辩护人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阐明不予批捕的意见。此后的沟通中,检察官再次询问辩护人认为不予批捕的理由,且同时表示李某某因涉嫌案情重大、没有良好认罪态度等应当逮捕的疑虑,辩护人针对该观点坚持从法理、法律的角度对其予以解释、消除疑虑。

       审查逮捕期限最后一天,检察官告知辩护人本案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辩护人对检察官坚持法理、法律的精神表示敬佩,同时感谢其耐心倾听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寄语】

       律师所承办的不单单是一个案件,而是犯罪嫌疑人的人生。在案件办理初期看似没有任何可能性之际,辩护律师仍要心存希望,做不懈争取,直到尘埃落定。

 

撰文| 冯生兵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黄新伟

服务热线

0551-65600055

Email:18919693210@126.com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
场B座37层

告诉您的电话,我们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