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 孔丛婧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年度优秀律师
【关键词】房屋中介,诈骗罪,刑事控告,立案
【办案机关】H市公安局S分局
【犯罪嫌疑人】J某、D某、W某
【被害人】Y某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Y某在网上寻找租房,J某主动添加其微信,向其出租个人名下房屋,在磋商签订租赁协议的过程中,J某自称是房产销售,有大量房源,主动向Y某推销房产,称“有从开发商手里拿来的内部名额”,引诱被害人上钩。其后,J某引荐D某、W某,称其二人是开发商内部负责人,现对房屋便宜出售,内部敏感、名额少、时间紧迫、机会难得,表示房源方要求缴纳15万的现金。D某、W某与被害人Y某签署借款合同及委托代理服务合同,Y支付了15万元。事后,J某、D某、W某将15万元私分,但不提供任何中介服务,无法帮助取得所谓的“内部房源”。Y某催款至今,三人仍未能足额归还。
办案过程
2024年5月,Y某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安机关以“没有管辖权”为由拒绝受理,并认为本案系经济纠纷,要求Y某民事诉讼。
随后,Y某前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孔丛婧律师在听取案件基本情况后,认为J某、D某、W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能力提供购房服务的前提下,谎称具有“内部名额”、具备“内部身份”,以“低价格”、“购房名额”为诱饵,使受害人人产生错误认识,可能涉嫌诈骗罪。Y某听取了孔律师的专业意见,并委托孔律师代理刑事控告。在梳理本案证据材料后,孔丛婧律师撰写了刑事控告书,并于2024年6月当面提交至H市公安局S分局某派出所。因三被控告人事后有部分还款行为,且J某与Y某尚有房屋租赁纠纷未能处理完毕,办案单位认为诈骗罪立案难度较大。在提交控告材料后,律师与办案警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多次联系法制部门,就侦查方向向办案警官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
办案成果
2024年7月,H市S分局对本案正式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撰文| 孔丛婧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黄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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