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检察院作相对不起诉
【承办律师】黄奥,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陈纪伟、朱岩,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案情简介】
2023年上半年,A某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导致他人死亡。案发后,当地应急部门出具事故报告,认定A某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办案经过】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案发现场,通过各种途径核实并还原案件事实。审查起诉阶段,承办律师主要从行为危险程度和行为人预见能力两个方面论证A某对危害结果无预见可能性,本案属于意外事件,同时,结合A某具有的多个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公诉机关作不起诉处理。后检察院采纳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在召开听证会后,对A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撰文丨陈纪伟
编辑丨代娜娜
审核丨陶鸿 曹富乐
【附件】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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