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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终止劳动合同获法院支持:李林律师助客户化解“无固定期限”用工风险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4点击量: 分享到:
引言

       在面对经营困难需要精简人员时,如何合法合规地处理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是企业管理者面临的现实挑战。近期,李林律师成功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企业在此类情境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胜诉范例。

案件背景

       张某某于2018年4月2日入职A公司。2021年4月2日,双方续签了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2月26日,A公司因经营策略调整,依法向张某某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表示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并承诺将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随后,张某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向A公司提交《申请无固定合同书》,要求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张某某还另行主张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多项诉求,使企业陷入“既想合法减负,又恐引发诉讼风险”的两难境地。

       接受A公司委托后,李林律师深入梳理了全案证据链。通过全面调阅公司人事档案、考勤记录、薪酬发放凭证及内部规章制度,李林律师精准定位了对方诉求中的法律瑕疵与证据弱点,并围绕“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合法性”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等核心争议点,构建了坚实有力的应诉方案。

案件结果

       案件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全部程序。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林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A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判决驳回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为企业避免了潜在的重大经济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的胜诉,不仅在于帮助客户赢得了官司,更深层次的价值在于揭示了:在《劳动合同法》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初衷下,企业依然可以通过前置的合规审查、规范的用工管理以及专业的法律应对,在遭遇经营困难时依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实现平稳过渡。李林律师团队长期为各类企业提供劳动争议解决方案,深刻理解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痛点,致力于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健康运营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附:判决书(部分)


撰文| 杜松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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