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正纲、黄亚:周泽案源费之争-法律伦理与行业现实的灰色地带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08点击量: 分享到:
近日,周泽律师因案源费引发的争议,在法律界激起广泛讨论。该事件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律师行业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复杂影像。在此,我们不做简单的道德审判,而是尝试探讨其背后的法律伦理与行业困境。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律师承揽业务时,禁止采用承诺给予中间人、推荐人回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律师法》亦明确禁止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其立法本意在于:
第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案源费可能会以各种形式转嫁给当事人,增加其维权成本。甚至出现,推荐人为了利益而“推荐”并非最合适的律师,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第二,维护律师职业纯洁性:法律服务的核心是专业与信任。如果案源像普通商品一样买卖,从根本上腐蚀律师职业的独立和尊严,使法律服务转向“过度商业化”而非“极致专业化”。
第三,维护律师行业秩序:案源费竞争会演变为一场资本的较量,如网推所的出现,委托和交付不对等,部分律师选择和法律服务公司合作等。上述现象,导致钻研业务、但不善营销或缺乏资本的新人律师、中小律所面临发展困境,可能扼杀律师行业的健康生态。
因此,从规则层面看,以支付或收取案源费承揽案件的行为,是被行业规范所禁止的。任何为这种行为所做的辩解,都无法绕开这一基本前提。
反思之余,我们必须正视律师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的现实,更需要思考催生案源费的土壤:
第一,案源分布严重不均:少数知名律师门庭若市,拒绝委托是日常;大量普通律师“无米下锅”,案源焦虑是常态。结构性矛盾,一方面众多案件没有找到好律师,一方面众多律师没有案件办,案源是稀缺资源,催生了寻租空间。
第二,信息屏障与信任转化:当事人陷入刑事追诉时,处于极度焦虑与信息匮乏的状态,通过亲友、熟人,甚至“司法掮客”寻找律师或解决问题是正常反应。推荐人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律师为“信任转化”支付对价,是一种市场行为。
第三,律师营销方式匮乏:律师受到较为严格的广告与营销限制,不能像普通服务一样进行商业化推广。人际关系、熟人介绍成为最主要的获客渠道。律师是律师最大的客户,律所是律所最好的伙伴。
周泽律师作为一名代理过多起著名案件的资深律师,身陷此次争议。在行业内引发包括徐昕律师团队、邓学平律师等作文回应。说明有一定声望的律师,也无法完全摆脱行业规则。这或许表明,问题不出在个别律师身上,而是整个行业的问题。
回顾周泽律师案源费事件,我们最终的落脚点不是指责个人,也无心评价此次事件中的任何一方,而应该引发讨论,进而推动律师行业的变化与进步。
律师行业需要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更公开、更健康的秩序。如建立权威、公益的律师推荐平台(可参考医生行业);激励律所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精细化竞争;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加强交流与合作,减轻案源上的压力;引导公众基于律师的专业能力、业务领域、执业经验等,而非“关系”“承诺”来选择代理律师。
律师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公众只有信仰法律,才会信任律师。周泽律师案源费事件是一次警醒,我们希望,该争议是一个起点,促使整个律师群体共同面对,在坚守法律信仰与适应商业竞争之间,找到一条更体面的道路。
撰文| 高正纲 黄亚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王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