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伟以《辩护视角下的侦查工作》为主题,结合亲办案例,为公安干警讲述了律师对于案件侦查工作的关注焦点。分析了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容易疏漏的问题,从另一视角给侦查工作提出了众多建议。
黄新伟建议,侦查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案破事未必了,要多角度分析案件证据,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证据要经得起控辩审三方的检验。
黄新伟认为,侦查人员应当敢于出庭、善于出庭,落实直接言词证据规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黄新伟提出,公安干警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风险,以案例的形式讲述了公安干警在办理案件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本次分享给公安干警在办理案件时提供了不同的思考和思考。律师和公安虽然担负着不同的法律职责,但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两个职业之间的良性交流可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升案件质量,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撰文| 范龙龙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高正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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